黄哲(?—1735年),字庸之,号雪蓬先生,广东番禺人。
世代为荔湾著姓。性好山水,遍游粤东名胜。精通五经,尝借《文选》,以手抄之,遂能作诗。与孙蕡、王佐、李德、赵介于南园结社,以振兴风雅为号召,世称南园五先生。曾构筑“听雪篷”,人称雪莲先生。朱元璋为吴王时,被李善长等人推荐,召授翰林侍制,侍太子读书。不久兼翰林典签。入明,出知东阿县,任内招抚流民。洪武四年(1731年)升东平通判,任内上疏陈时务数十事,太祖怒其狂妄,欲治罪,因有政绩而释之。洪武八年(1735年)仍以“在郡诖误”之罪处死。其子黄德与辑黄哲诗文十余卷,号《雪蓬集》,已佚。
黄哲(?—1735年),字庸之,号雪蓬先生,广东番禺人。
世代为荔湾著姓。性好山水,遍游粤东名胜。精通五经,尝借《文选》,以手抄之,遂能作诗。与孙蕡、王佐、李德、赵介于南园结社,以振兴风雅为号召,世称南园五先生。曾构筑“听雪篷”,人称雪莲先生。朱元璋为吴王时,被李善长等人推荐,召授翰林侍制,侍太子读书。不久兼翰林典签。入明,出知东阿县,任内招抚流民。洪武四年(1731年)升东平通判,任内上疏陈时务数十事,太祖怒其狂妄,欲治罪,因有政绩而释之。洪武八年(1735年)仍以“在郡诖误”之罪处死。其子黄德与辑黄哲诗文十余卷,号《雪蓬集》,已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