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幼公·润州金坛南瑶村人·732-789·书法家、诗人、作家
远祖戴安道。戴于唐代宗广德初年任秘书省正字,大历元年(766年),在户部尚书充诸道盐铁使刘晏幕下任职,经刘晏表奏,授监察御史衔(在此之前或曾出任新城县令)。大历四年(769年),奉使督赋荆南,在夔州遇杨子琳叛乱,参与劝说其归顺朝廷之事。 唐德宗建中元年(780年)出任东阳县令,颇有政绩,第二年赴湖南嗣曹王李皋幕下任职,随李皋至江西节度使任上,统领府事,授尚书祠部郎中衔。 兴元元年(784年)出任抚州刺史,贞元元年(785年)十一月撰有《贺平贼赦表》,授吏部郎中衔,因政绩封谯县男。贞元二年(786)辞官还乡,四年出任容州刺史兼容管经略使,贞元五年六月,卒于任所。戴叔伦墓今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愚池社区。
戴诗以描写农村生活为主,例如《女耕田行》写妇女从事田间劳动之苦,《边城曲》写士兵远戍之苦;构思新颖,讲究韵味,曾自言“诗家之景﹐如蓝田日暖﹐良玉生烟﹐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。”,为后世神韵派先导。《全唐诗》收戴诗304首,但有不少伪作。 另,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录有《述藁》10卷,已佚。《全唐文》收录两篇文。
戴叔伦之妻为京兆韦氏韦采长女,较早去世,之后娶博陵崔氏崔殷之女为妻,也在他之前死去。有二子,戴郅和戴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