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于田·号少庄·河南南阳府内乡县顺阳人·1531-~·政治人物
嘉靖三十一年(1552年)壬子科河南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,三十二年(1553年)癸丑科三甲第十名进士。选翰林院庶吉士,养病,三十七年七月病愈授检讨。由于李蔉为人清高,不谄媚,遭宰相严嵩陷害,被贬为山西阳城县县丞。历任大名府推官、池州府同知、南京刑部员外郎、礼部仪制司郎中。李蔉因厌恶时政,无心当官,41岁时辞官回乡,隐居内乡县城东关自己开辟的“足园”(今内乡县菊潭公园),专心著述。后起为贵州副使,以病辞任,万历十一年(1583年)二月再起为山东副使,以病辞任。三十六年(1608年)病故。
曾祖李贵,府同知;祖父李睺,知县;父李宗木,号杏山,嘉靖十九年举人,贡士,母王氏。具庆下。弟李荫(字于美,号岞客,生员,嘉靖四十三年举人)、李莼、李藇。
李蔉的写作风格多沿袭前七子之一的何景明,未能自成一家。有《李子田诗集》四卷、《一悦园稿》一卷。
文集:《李翰林集》、《黄谷文集》、《仪唐集》、《李子田集》 诗集:《太史集》(收入《六李集》) 选注:《杜诗》、《宋艺圃集》、《元艺圃集》、《明艺圃集》
身为翰林院检讨的李蔉,其弟李荫长期为增广生员,却未能考取一官半职。李蔉在给李荫的信中说:“你今年增广,明年增广,不知增得多少?广得多少?”李荫回信说:“你今日检讨,明日检讨,不知检得什么?讨得什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