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义博·京兆郡杜陵县人·737-792·诗人、作家、官员
开元二十五年前后出生,出自京兆韦氏逍遥公房,是关中郡姓首族。曾祖父韦待价,武则天时宰相。祖父韦令仪,梁州都督。父宣州司法参军韦銮,工于绘画,惜已家道中落。韦应物为第三子。 天宝九年(750年),韦应物以门资恩荫补右千牛,天宝十年(751年)担任羽林仓曹参军,当时是玄宗近侍,称为“三卫”,豪纵不羁,横行乡里。安史之乱后,天宝十五载(756年)玄宗幸蜀,韦应物流落失职,才开始入太学读书。在此期间,与阎防、薛据有往来。广德元年(763年),韦应物为洛阳丞。后为河南兵曹。代宗永泰年间因惩办不法军士被讼,弃官归洛阳。大历九年,由京兆尹黎干荐任京兆府功曹,摄高陵宰。大历十二年,秦中大水,奉命出使云阳视察灾情。大历十三年先后任鄠县、栎阳二县令,十四年黎干遭贬死,是年六月,韦应物因此辞官,闲居长安善福寺。期间丧妻,作有十余首悼亡诗。 建中二年任尚书省比部员外郎。建中四年(783年)任滁州刺史,贞元元年(785年)迁江州刺史。贞元三年(787年)赐封扶风县男,食邑三百户,入京为左司郎中。贞元四年(788年),领苏州刺史。贞元六年(790年)罢苏州刺史,晚年寓居苏州城外永定寺,贞元七年(791年)卒于苏州官舍,十一月八日葬长安少陵原。 长女嫁大理评事杨凌。
其诗以写田园风物而著名,语言简淡而意蕴深远。有《韦苏州集》。白居易《与元九书》:“如近岁韦苏州歌行,清丽之外,颇近兴讽,其五言诗又高雅闲澹,自成一家之体,今之秉笔者谁能及之!然当苏州在时,人亦未甚爱重,必待身后,然后人贵之。”司空图则将韦应物与王维并提,称韦应物与王维诗风“澄淡精致”。苏轼更在《书黄子思诗集后》中称:“李、杜之后,诗人继作,虽间有远韵,而才不逮意,独韦应物、柳宗元发纤秾于简古,寄至味于淡泊,非余子所及也。”,宋朝时更是将韦应物与陶渊明、白居易、柳宗元并比。
韦贤,西汉丞相
韦玄成,西汉丞相
韦敻,北周逍遥公
韦世冲,隋朝民部尚书、义丰公
韦挺,唐朝刑部尚书兼御史大夫、黄门侍郎、扶阳公
韦待价,唐朝尚书左仆射、同中书门下三品
韦令仪,唐朝梁州都督
韦銮,唐朝宣州司法参军
2007年11月,韦应物夫妇及子韦庆复夫妇墓志出土于陕西西安市长安区少陵原,墓志为青石材质,长44cm,宽42cm。志文计二十七行,满行二十七字,共计708字,字体楷书。志石左下角受敲击残去一角,全文残损有十余字,其余字口皆完整如初。现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。 韦应物墓志铭 元𬞟(740年—776年)墓志铭